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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未知 ??] 作者:
2015-04-28 10:44:59 |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着力提升我校办学实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型
  (一)学科领军人物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第二层次:中原学者、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海内外知名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
  (二)学科带头人(第1、2条必备,第3、4条可符合一条)
  1.教授、博士(学历学位),50岁以下;
  2.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或已完成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1项以上;已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学科研究方向并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
  3.曾主持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教学成果奖一等及以上奖项;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及讲授专业课程;能够承担硕士生、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4.近三年来,在国内外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的,要求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一区论文,或至少2篇为SCI二区论文,或者EI期刊收录论文6篇以上;从事人文社科类科学研究的,要求发表学术论文被CSSCI、SSCI检索5篇以上。以上发表论文需有原发性学术期刊,且限第一作者。
  (三)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1.紧缺特需专业博士(学历学位)。紧缺特需专业每年由各学院提出,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其他博士(学历学位)
  上述人才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能与本学科人员团结合作,共同发展;身体健康。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物
  学校根据一人一策的原则,由校长提名聘用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住房、科研资助经费、配偶和子女安排、配备学术助手和梯队、出国研究、交流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二)学科带头人
  1.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或每月1100元住房补贴或安家费20万元和工作室。
  2.根据所带项目情况,资助科研配套经费20万元;
  3.直接聘任教授三级岗,特别优秀者且符合河南省有关政策的优先推荐评审教授二级岗。
  (三)学术骨干
  1.学校提供120m2房源一套,在暂时无房情况下,可优先安排青年公寓;学校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博士后及紧缺特需专业博士安家费15万元);
  2.以申请博士基金项目形式,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
  3.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达到副教授评审条件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为副教授。
  上述所有人才均配备手提电脑一部;博士享受每人每月1100元学位津贴;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实行人事代理,安排相应工作。其他要求以签订协议为准。
  三、引进人才的程序
  (一)编制引进人才计划。每年10月中旬,各单位和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的进人计划,由人事处汇总,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全面测算和估计人才需求状况,拟定全校引进人才计划,报学校审定、上级批准后予以实施。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的申报可不受时间限制。
  (二)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并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应聘者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证明、驻外使馆提供的在外留学的有关证明及获奖证书、代表自己学术水平及业绩成果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考核。经学校认定可以进行考核的人才,由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文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及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
  对拟调入的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程序包括:
  1.拟引进人才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及近三年的主要成果;
  2.以学术报告形式对所从事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工作进行具体介绍;
  3.选择所能承担的教学课程内容进行试讲,并要求板书;
  4.陈述本人来校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所需经费支持及有关待遇要求;
  5.拟引进人才对考核组成员提出的针对其本人经历、专业情况、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问询进行答辩;
  6.考核组进行评议,并做出考核结论,用人单位将考核结论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
  (四)审批及办理手续。人事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考核结论,将拟引进人才的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需调入人员要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由人事处办理有关调入(含聘用、接收)、聘任、签约等手续。
  四、高层次人才考核与管理
  每届考核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各类人才除完成相应的岗位任务之外,学科领军人物须至少以河南工程学院名义申报成功2个国家级项目,或1个国家重点项目,或获得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励;学科带头人主持申报成功1个国家级项目,或完成2个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奖励;学术骨干须完成1项省级科研项目,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如考核不合格,学校可做出降低其工资福利,退还人才引进费,甚至解聘的处理。
  五、有关规定
  (一)各用人单位在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应遵循“专业对口、结构合理、比例适当”的原则,不得成批次地从同年龄层次的人员中引进。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查引进人才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严把引进人才的学历关、年龄关、学术水平关和学术道德关。拟引进人才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拟引进人才的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学历和学位、业务水平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如所提供情况失实,学校有权对相关人员做出辞退等处理。
  (三)学校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引进人才的安家费、报销引进人才来校的单程路费、搬家费;以及支付为引进人才所支出的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及各项宣传费用等。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立项形式管理,由科研处负责。
  (四)服务期。上述人才进校服务期为8年,服务期未满要求调离或辞职的,应按比例退还学校相应工资待遇,并支付一定违约金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工程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即行废止。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z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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