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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简章

[?? 驻马店市人社局 ??] 作者:
2015-07-06 10:37:01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35名(含引进优秀教师21名),其中:高级中学25名、初级中学57名、小学36名、幼儿园17名。招聘计划详见《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3)、《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引进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4)。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报考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层次须达到要求且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
    6、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依次类推);
    7、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引进优秀教师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达标;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2010年以来获得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2)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3)市级以上教坛新秀;
    (4)市级以上名师;
    (5)教师节期间,市级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单位在职人员;
    7、报考引进优秀教师岗位的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5年7月10日8:00至7月12日18:00期间登录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2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象素,高约156象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96-2817649(驻马店市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5年7月10日8:00至7月13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0日8:00至7月21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引进优秀教师核减的招聘人数补充到公开招聘(附件1)对应学段对应学科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会计、医疗保健、引进优秀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普通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按所报岗位及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舞蹈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故事课加个人才能展示的方式。讲故事课要求面试者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讲故事;个人才能展示主要进行弹唱、舞蹈表演等。讲故事课和个人才能展示满分均为100分。
    会计、医疗保健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报考引进优秀教师岗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符合条件的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2份。
    提交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西段476号)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布。
    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
    1、普通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幼儿教师和体音美舞蹈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х40%+讲课成绩х30%+才能展示成绩х30%。
    3、引进优秀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会计、医疗保健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执行。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如出现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
    八、拟聘人员选择学校岗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拟聘用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的学校(见附件2、附件4)。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表
       4、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引进优秀教师计划表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3日

责任编辑: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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