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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2015年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作者:
2015-07-13 08:39:28 |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密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100名,全供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普通高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3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3名、生物教师3名、历史教师2名;
    初级中学教师77名,其中:语文教师21名、数学教师21名、英语教师15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2名、体育教师5名、音乐教师5名、美术教师5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专业岗位为特殊教育。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报考初、高级中学教师的考生,应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是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或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的代课教师可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考生应是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报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与报考专业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的学科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一致;
    6.大专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或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教师任教经验的可放宽年龄要求,但男性最大不超过45周岁,女性最大不超过40周岁。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考生,有特殊教育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5周岁;
    7.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密电视台、新密门户网站、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和新密市教体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19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的代课教师还须提供近5年的教案、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报名时交笔试考务费30元,并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逾期不再受理。
    4.提供考务费免费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图像采集费、笔试考务费。拟免缴图像采集费、笔试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6.各专业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达不到5∶1的,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是否开考的意见,经新密市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如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减少该专业招聘名额或将招聘名额调整到其他专业。
    7.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5日--2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笔试、面试工作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新密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实施。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理论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及班级管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硕士及以上报考人员,或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的代课教师,可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学科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值计算;上述人员愿意参加笔试的,按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的代课教师,同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考生本人。考生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试讲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新密市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经过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授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面试后还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5.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及特殊教育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体检工作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时,按报考专业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考察工作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素能。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及新密市教体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所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所需岗位统一派遣,不服从派遣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任教期限为3年,最低任教期限内不允许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820760/69879685 (工作时间内拨打)
    监 督 电 话 :0371-69822600(市纪委)
           0371-68508258(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新密市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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