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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泌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 驻马店市人社局 ??] 作者:
2015-07-16 09:06:42 |
    推荐:驻马店泌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根据全县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招聘219名教师。为确保此次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全县教育实际,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219人。其中县一高13人、职业学校6人、农村初中70人、农村小学80人、农村幼儿教育50人。详见附表。
    农村中小学各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该专业招聘计划,将空余计划调整到农村中小学同类别其他专业岗位。县一高、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其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计划后公布。
    三、招聘原则
    (一)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岗位需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校 (除泌水、花园、古城、赊湾、双庙街所属中小学)。先设定岗位,然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且尚未正式就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信息发布(7月15日—7月21日)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泌阳县2015年招聘教师通告》,在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泌阳县教育网和泌阳电视台发布,切实加大对教师招聘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我县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集信息)时间及地点:
    7月22日—7月28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报名地点:县第五小学(团结路中段)。
    2、报考者需本人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对教师资格没有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不予认可),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学校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学校电话),一旦录用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派往泌阳县以外的毕业生,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由报到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报考者必须由本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填写报名表等。否则,不予受理。
    4、现场采集报名者信息。
    5、报考费按物价部门标准核定。
    (三)领取准考证(8月6日—8月7日)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外地考试中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幼儿教育专业不进行面试。
    1、笔试时间:8月9日。地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笔试主要内容:
    (1)农村中小学笔试内容参考现行大中专师范院校教材,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40分),综合知识(占60分)。综合知识为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2)县一高、县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笔试内容为高中教师职业道德、新课改理念、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3)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心学(占40分)、幼教专业知识(占60分)。
    2、面试时间:8月23日。地点:花园中心学校。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方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县一高、县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面试,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
    (1)农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专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Х60%+面试成绩Х40%
    (2)农村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专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Х40%+面试成绩Х60%
    (3)县一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专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Х50%+面试成绩Х50%
    (4)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幼儿教育专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5)加分: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五)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8月25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监察局负责对拟聘用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重点掌握新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教体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舞弊、体检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同类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以及招聘计划和岗位,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教体局审核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县教体局负责办理工作分配手续,县编办负责办理入编手续,财政部门办理个人工资帐户。
    3、新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教体局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4、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三年内不得调动,对不服从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半年试用期,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宋炳顺任组长,人社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牵头。
    教师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纪律,确保教师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教师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本方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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