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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管理人员的实施方案

[?? 邓州市人民政府 ??] 作者:
2017-12-11 10:38:22 |
  为保证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队伍结构,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公开选拔10名管理人员。为切实做好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提高整体素质,适应新时期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的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优秀管理人员。
 
  二、选拔范围和数量
 
  在全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和事业单位全供在编人员中公开选拔邓州市职业技术学院(筹建)管理人员10名(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正副科级各1名)。
 
  三、选拔资格条件
 
  (一) 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出实绩。
 
  3.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实践管理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能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
 
  6.坚持和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7.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8.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要求
 
  1.竞选教务处、学生处正职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在教学管理岗位(任中学校长、教务主任、政务主任正副职)上工作满5年;竞选副职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且在教学等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
 
  2.竞选党政办公室正职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管理岗位(科级以上单位综合办公室工作)上工作满5年,现为正科级干部或在副科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竞选副职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现为副科级干部或任股级干部2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经验。
 
  3.竞选组织人事处正职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在管理岗位(科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工作)上工作满5年,现为正科级干部或在副科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竞选副职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本科,在相关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现为副科级干部或任股级干部2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经验。
 
  4.竞选财务处正职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在管理岗位(科级以上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上工作满5年,现为正科级干部或在副科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竞选副职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本科,在相关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现为副科级干部或任股级干部2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经验。
 
  5.竞选上述岗位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整合到职业技术学院(筹建)的原5个单位科级干部,可任选岗位参加竞选。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和推荐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工作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自愿报名、党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到市委组织部106房间报名,报名时间12月9日至12月13日。报名时需持单位党组织推荐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6张。
 
  2.资格审查。由邓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比低于3:1的,由邓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调整选拔名额。
 
  3.考试。由邓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考试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1张试卷,主要测试职业技术教育所需的能力素质,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竞选教务处、学生处岗位正副职的,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竞选其他岗位正副职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 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人员范围)。
 
  4.组织考察。市委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档案审查、进行家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度。根据考察情况,并主要参考考察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提出评价意见。考察中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计划生育、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管理工作的,不作为公选人选,且不再递补。
 
  5.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报经市委研究同意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报市委复议,取消资格。
 
  6.决定任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选拔任用的问题,经市委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公布选拔结果。
 
  五、组织领导
 
  这次公选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邓州市公开选拔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靳社强任组长,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顾理,副市长王彩霞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黑晓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方案未尽事宜,由邓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邓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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